台灣近年宣傳產學合作,將來在好處誘使下,類似陳慶士案只怕更多。台灣對學術倫理若不再痛下檢討,做功德前規範與過後懲戒,未來鬧上國際的,恐還不只是撤論文罷了。
但是在陳慶士案中,中研院在陳慶士客歲中旬示知美方已展開查詢拜訪後,雖於客歲底睜開初步調查,卻未連繫該大學,更未緊盯美方查詢拜訪進度,乃至當美方查詢拜訪呈報出爐,院方還是看到國內媒體報導才知。以中研院這兩年大幅宣告的正視學倫主張,這已不只是動作慢半拍可形容,更是沒真的專心處置。

中研院前特聘研究員陳慶士遭美方踢爆八篇論文造假,為國內學術倫理案再添重大醜聞。陳慶士造假最早可溯及2001年,美方都在2016年才發現疑點,可見處理造假確實不容易;但是,台灣相幹單元對此案的處理節拍,露出了即便近些年學倫案連環爆,台灣對學倫的處理依然荒惰翻譯
再者,美方查詢拜訪報告明明指陳慶士須負起所有造假與竄改數據之責,中研院卻一度援用陳慶士之言,說是實行室的問題。借使倘使能事前掌握美方陳訴,基本不須再援用陳美化本身的謊言。
中研院或許確實沒法在美方查詢拜訪竣事前要來相幹資料,也確實須對照司法上無罪推定原則,不宜在了局肯定前褫奪陳慶士權利翻譯但如果真的正視學術倫理、愛護中研院形象,當院內助士疑似出包,自動關心、了解案情,應是根基動作,怎會坐等後果出爐,還說是對方沒來通知?
陳慶士此案更可議的是,除純真學術問題,更因是做用藥嘗試,觸及影響人命安全翻譯學者做學術,若做到連他人道命都掉臂,這已非純真學術倫理問題,而是根基人格問題與涉法嫌疑。
近些年在陳震遠、郭明良、翁啟惠等重大學倫案接連爆炸後,中研院設倫理規約、各級倫理委員會,科技部設學術倫理案件處置及審議要點,教育部也設學術倫理處置懲罰原則等,一時間,彷彿各界都拿出學倫決心。
文章出自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66/3065214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華頓翻譯公司02-77260932
